书写文摘

【答案】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

作者 eb/分类 知识竞赛/发布于 2021-07-01
137

题目:
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进行了修改,其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:“党员自请出党,收回其党证及其他(),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(),如违时,由区执行委员会采取适当手段对待之。”第一次在党章中规定了党的保密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。 A.重要文件、严守本党一切秘密 B.党费、严守本党一切秘密 C.涉密文件、不泄露本党重要秘密 D.涉密文件、严守本党一切秘密

答案

A

解析

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,凡承认本党党纲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,均得为本党党员。 第二条 党员入党时,须有正式入党半年以上之党员二人介绍,经小组会议之通过,地方委员会之审查,区委员会之批准,始得为本党候补党员。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,非劳动者六个月,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。候补党员只能参加小组会议,只有发言权与选举权,但其义务与正式党员同。 第三条 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直接承认之党员,当通告该党员所在地之地方委员会,亦须经过候补期;凡已加入第三国际所承认之各国共产党者,经中央审查后,得为本党正式党员。 第四条 党员自请出党,须经过区之决定,收回其党证及其他重要文件,并须由介绍人担保其严守本党一切秘密,如违时,由区执行委员会采用适当手段对待之。 扩展知识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,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。陈独秀、李大钊、毛泽东、蔡和森、陈潭秋、恽代英、瞿秋白、张国焘、李立三、项英等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出席大会,他们代表了全国420名党员。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会议。

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转载自 <a href="https://www.editbook.cn/20897.html" title="【答案】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" rel="bookmark">【答案】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中国共产 | 书写文摘</a>
如果喜欢这篇文章,欢迎订阅书写文摘以获得最新内容。